一、学制学分
南宁市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分法律硕士(法学)二年,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三年两类。法律硕士(法学)修满57学分,法律硕士(非法学)修满75学分。
二、研究方向
法律硕士实行双导师制,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培养,研究方向设基层社会法治理论与实务、司法理论与实务、教育法治理论与实务三个方向。
三、硕士生导师
校内教师:卢明威、陈文琼、卫绪华、李图仁、覃淮宇、蒙连图、谢恩芝、蒙冬梅,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7人;博士4人,硕士5人;执业律师6人。
校外导师:刘耀龙、雷裕春、张坚、罗建勇、周忠、覃光开,其中立法机关1人,法院3人,检察院1人、教授1人。
根据培养方案,《审判理论与实务》、《检察理论与实务》、《律师实务》、《证据学》、《刑事诉讼法》等课程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
四、教学条件
法律硕士建设经费自2015年及2016年分别为50万元,目前建成标准的模拟法庭实验室、法学案例分析室、法律诊所实验室、广西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师范学院工作站,司法档案400多件,2万多册法学类图书。
五、实践基地
在全区5个市14区县建立了25个法律实践教学实习基地,涉及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政府执法部门等。
六、培养目标:
为民族地区法治社会培养具备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与法律实务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1.为司法实务部门输送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法律应用型人才。
2.为基层管理部门输送能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地方行政实务和法律实务的基层法律工作者。
3.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校、科研单位输送掌握教育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技能,具有从事法学教育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七、培养规格
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系统理论,熟练地运用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律实务技能,具备较强的司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后,能直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法学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