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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关于2014年“五一”期间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5日 点击数:
 


本科各班、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 2014 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调休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请各班班主任召开班会通知学生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

2014年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上课,5月2日(星期五)的课调至5月4日上。

二、注意事项:

(一)由于“五一”节假期时间短,因此,不鼓励家住南宁市以外的学生回家或外出游玩。坚决要求回家或外出的学生,为保证我院学生安全,放假期间离开南宁的同学,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将假条交到各班纪检委处,由纪检委统一收齐于4月29日前向学工办请假,在得到批准后方可离校;在假条上写明去向和请假的起止时间,并注明“请假离校期间、返家、外出、游玩期间的人身安全问题由家长和学生负完全责任”以及留下家庭电话和本人的直接联系方式。4日前必须回校销假;研究生由导师、年级主任签字同意,再交学工办老师处。对节日之前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对于不经请假擅自离校、请霸王假的学生,除发生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外,根据学校学生管理手册规定进行处理。

(二)节日期间学校不组织校际之间联谊活动,各班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郊游。

(三)“五一”放假前夕,各班务必对全班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与法制教育,包括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出行安全、宿舍居住安全(防火、防盗)、女生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放假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关于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夜不归宿,不能留宿外人,严禁学生酗酒,杜绝学生宿舍男女混居等情况发生,对违纪学生要按有关条例进行纪律处分。希望各班要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从维护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与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不做安全与法制教育,从而引发事故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放假前夕,各班组织力量对本班学生宿舍进行认真的卫生大清扫,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宿舍内通道畅通,努力消除致病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有关预防措施,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五)为确保宿舍的安全、正常用电,根据学校《广西师范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毯、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存有大功率电器,当场没收,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如因使用电器造成线路短路,损坏或者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六)放假期间,各班班委要经常了解学生宿舍情况及学生假期生活状态,多与同学交流谈心,让同学们感受到班集体的温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报告学工办。

(七)53日晚上所有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回校,晚上730全院各班要进行晚点名、上晚自习,54日准时上课。请各班于3日晚600将学生回校情况统计表报班主任和学工办。54日再次统计本班同学返校情况,并将统计表报班主任和学工办。对无故缺席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根据旷课数量进行纪律处分,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学工处。

节日期间要求各班学生干部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好两名学生干部与学工办保持联系,特别要及时沟通和掌握情况,遇到矛盾,及时解决。各班值班同学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4月29日下午前报到学工办或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2855486013@qq.com。

(八)以上通知请务必认真执行,本通知内容如与上级有关指示冲突,以上级指示为准,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假期值班安排:

值班时间

值班教师

联系电话

值班学生干部

联系电话

5月1日

秦端茜

15277108262

周虹伟

3900959

5月2日

黄日干

18677115900

韦  唯

3901025

5月3日

陈军弟

13257719845

马苏琳

3900959

保卫办:3908966(明秀)5627793(长岗)        卫生所电话:3908275

 

                                        政法学院学工办  

                                         2014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