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自治区民族教育发展,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政策法制处等已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初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准备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纳入立法规划。为做好该条例的立法调研及起草工作,我校法学、教育学专家应邀参加了该条例的全部立法调研过程。
2016年11月9日下午,广西教育厅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初稿)》立法论证会。我校政法学院卢明威副院长、法律系卫绪华主任及覃淮宇副教授、教务处卢辉炬副教授等参加了论证会,并在会上就如何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出了许多可行的意见。
据了解,自卢明威副院长、覃淮宇副教授于2014年11月被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以来,法律系卫绪华、卢臻、秦晓辉等老师也于2015年11月被纳入广西区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卢明威、卫绪华、覃淮宇等老师也多次参与地方立法活动,他们充分利用人才优势,发挥地方法律智库的作用,积极参加地方立法,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同时,政法学院不断深化教学改革,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基层法律应用型人才,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