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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检察院法学专业实习基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1日 点击数:
 

 

基地名称

鹿寨县人民检察院

基地编号

 

基地类型

校外实习基地

签订协议时间

2008-3-3

挂牌时间

 

基地负责人

董海宝

职务

检察官

联系电话

0772- 6812884

基地地址

鹿寨县思义街1

邮编

545600

院内建设单位

政法学院

联系人/电话

韦贤斌/0771-3908066

面向专业

法律专业

可接纳实习生人数

30

 

一、基地概况

鹿寨县人民检察院是鹿寨县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鹿寨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鹿寨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鹿寨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含法律、宣传、文秘、档案、打印、摄像、摄影等)、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含检察技术)、反贪污贿赂局(含职务犯罪预防)、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行政装备科(含法警大队)共10个科室。现有在职干警职工40人。

其总体职责是:

(一)依法向鹿寨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对辖区内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

(六)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七)依法对人民法院审判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致使量刑畸轻畸重提出抗诉。

(八)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九)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十)认真做好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一)加强检察机关的行政财务管理和装备工作。

(十二)协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上级检察院政治部门做好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选配工作,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十三)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录用检察人员的规定和要求,协同人事部门做好进人的考试、考核工作,把好进出口关。

(十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其他应当由鹿寨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实习教学的目的、内容

(一)实习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通过检察院系统综合的专业训练和实践,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确立牢固的专业思想。

1、了解检察院机构设置以及工作程序,深入系统地了解法律工作的性质和意义,熟悉和掌握法律的应用和应用法律的程序和形式,进一步提高专业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务操作能力。

2、调查收集资料,为搞好毕业设计、撰写毕业论文、写好调查报告打好基础。

3、提高思想素质,巩固专业思想,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二)实习内容

1、学会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学会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分析、解决问题。

2、熟练掌握和运用已学法学理论知识,学习文书档案管理的基础知识,培养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文书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速记能力、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和方法的能力等。

3、了解检察院的设置、组成、职权等,熟悉其运作的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

4、掌握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及诉讼程序:侦查、起诉、立案、审案、结案;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程序;行政处罚、复议、调解程序;仲裁程序。

5、了解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

部分实习内容的具体要求如下:

课题一:法律知识及其应用

要求:主要了解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熟悉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范围和程序,检察部门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法纪检察、监狱检察和民行检察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对贪污贿赂案件的认定条件,对侦查、起诉和其他法律监督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判断和运用。

课题二:文书档案的处理

要求:

1、文书写作:准确运用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知识和技巧,严格掌握格式要求。

2、档案管理:了解和掌握法律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原则、方法、技巧。

3、现代办公技术: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提高文字处理速度,掌握法庭记录技能;了解主要法律网站并能熟练使用互联网获取资料。

课题三:调查研究

实习期间,要求学生学会观察、注意调查,认真收集和整理典型案例和法律资料,有意识地培养并提高整理分析典型案例和法律资料的能力,为撰写毕业论文积累有益的素材。此外,学生要写实习日记,记录实习内容,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解决的问题、实习的收获与心得体会等,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将实习日记提交给带队指导教师审阅。

课题四:撰写实习总结报告

实习结束时,每一位实习学生都要按要求提交实习总结。实习总结包括两部分:一是自我鉴定,二是业务总结——调查报告或案例分析。在自我鉴定中,学生要对自己在实习期间的业务活动、工作态度及组织纪律性等方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汇报。在业务总结中,学生要密切结合自己实习的情况,选择自己亲自参与处理过的典型案例,或者结合实习过程中产生的对某一法律、法规内容的新理解,进行深入、具体的论证。

三、实习情况

2007年鹿寨县人民检察院接待了19位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法律系实习生。检察院对实习生先进行集中见习三天,指定检察官给他们上课,介绍各部门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具体实习要求,使实习生尽快融入检察院工作。并根据政法学院的具体情况及学生本人的要求,为每一位实习学生指定专门的指导教师,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方法,具体帮助、指导和督促学生的全部实习活动。指导教师一般都是业务能力较强、具有一定指导经验的检察官,他们密切配合师院带队教师的工作,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完成了以下职责:1、对实习学生进行业务指导;2、考查实习学生的业务能力;3、考查实习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4、协助带队教师作好学生的实习鉴定并提出奖惩建议;5、向带队教师提出有关实习的建议和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