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法学与社会学院 >> 人才培养 >> 本科教育 >> 教学改革与研究 >> 正文

我校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6日 点击数:
 

2019年11月1日上午,以法社学院为主导,我校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揭牌仪式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举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全莉主任及两名副主任、我校法社学院卢明威副院长、覃淮宇副教授、法律系系主任兰敬博士、张小华博士共同出席了揭牌仪式。

作为双方第一个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本次合作得到与会负责人的高度重视。揭牌仪式前,双方就基地建设、人才培养、项目合作等内容展开了深入沟通和充分交流,并经协商达成多项一致意见。随后,全莉主任和卢明威副院长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共同揭牌。

法社学院建院至今40余年,一直秉承“明德辩法、慎思笃行”的治学理念,在我国尤其是自治区内青少年司法领域方面享有良好声誉。通过本次共建,我校法社学院将在青少年法治教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罪错未成年人帮扶矫治等方面拓宽视野,提升学生法律专业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为社会输送更多少年司法专业人才,也为解决我国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难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