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含研究生)、班主任:
根据院办发《2013年中秋节放假通知》安排,2013年中秋节放假3 天。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13 年 9月 19 日至 9月 21 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 日(星期日)上班,9月 20 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 9月 22日上。
二、注意事项:
1、因新老生刚到学校不久,学校不鼓励返家探亲,对坚决要求返家探亲的外地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为保证我院学生安全,放假期间离开南宁的同学,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由纪检委员(研究生由负责人)统一收集于9月18日上午12:00前向学生办请假,在得到院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后方可离校;在假条上写明去向和请假的起止时间,并注明“请假离校期间、返家、外出、游玩期间的人身安全问题由家长和学生负完全责任”以及留下家庭电话和本人的直接联系方式。21日前必须回校销假。(研究生研二研三需要导师签字)9月21日晚7:00各班纪检委员晚点名并上报学生办同学返校情况(电话:3901025/3900959),对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根据旷课数量进行纪律处分,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学工处。
2、放假期间要求不组织集体外出郊游活动及开展校际联谊活动;异地及过夜郊游一概不批准。以上事项如有违规者,出现事故由本人及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3、放假期间学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保持良好大学生形象。严禁非法集会,非法游行、参加法轮功组织,严禁参加传销活动。
4、放假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宿舍内务卫生管理规定;严禁酗酒闹事,严禁夜不归宿,严禁留宿外人及异性,在放假期间,将由值班领导教师带学生干部到宿舍查夜,如发现有违纪现象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各班生活委员必须在放假前组织本班各宿舍做好安全防火和防盗工作,进行安全自检,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为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请同学们外出注意乘车及人身财产安全。
6、确实需请假离开南宁的同学将假条交到各班纪检员,由纪检委员统一收齐并做好请假人数名单的统计,于9月18日下午放学前报学生办。放假期间在校的同学,各班要指定两名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男女各一)负责本班同学的联络、晨检和安全隐患信息反馈,于9月18日下午放学前将负责人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学生办。请各班负责人9月17日下午19:00集中模拟法庭开会。
假期学生办值班教师安排及电话:
值班时间 |
值班教师 |
联系电话 |
值班学生干部 |
联系电话 |
19日 |
陈军弟 |
13257719845 |
周虹伟 |
18177162941 |
20日 |
黄日干 |
18677115900 |
韦唯 |
18776704034 |
21日 |
秦端茜 |
15277108262 |
周虹伟 |
18177162941 |
值班领导 |
黄日干 |
18677115900 |
马苏琳 |
13077754492 |
|
保卫办 |
3908966(明秀)5627793(长岗) |
卫生所电话 |
3908075 |
政法学院学生办
二〇一 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