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法学院首届“教学名师”、“教学能手”评选活动通知
各系、部,各班:
为提高我院广大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让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中,营造“教风带学风、学风促教风”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教学名师”、“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教学名师”候选人6人,正式选出3人。
“教学能手”候选人10人,正式选出6人。
二、参加对象:政法学院全体师生
三、活动时间:2008年3月12日——3月14日
四、评选条件:略(详见政法学院教学名师、教学能手评选条例http://www2.gxtc.edu.cn/fsxy)
五、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筹划准备(3月1日—10日)由政法学院教学秘书将近三年学生评教平均分达90分以上的教师名单提供给各系、部;再由各系、部根据教学秘书提供的初选名单参照评选条件按适当比例向学院推荐人选,并提交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各系、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教学能手、教学名师候选人名单;
第二阶段:广泛宣传(3月12日—13日)政法学院分别以文件、网络及展板的形式对候选人进行广泛宣传。
第三阶段:现场投票(3月14日)全院师生现场投票,通过差额投票产生“教学名师”3人,“教学能手”6人。
第四阶段:公布结果(3月15日—21日)公布首届“教学名师”、“教学能手”评选结果,并对“教学名师”、“教学能手”获奖者进行奖励。
六、其他事项:
1、全院广大师生应及时关注和了解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侯选人情况(网络宣传网址:http://www2.gxtc.edu.cn/fsxy;展版宣传:学生宿舍8栋楼前),为现场投票的做好准备。
2、现场投票时间:2008年3月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投票地点:足球场
4、投票人有权利对候选人表示赞成、弃权或反对。同意的,在其姓名对应方框内打“Ö”;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对应框内打“○”;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对应框内打“×”。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填写选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清楚、准确、所填符号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
5、投票当天各系、部,各班请按照安排进行投票,各班班长及纪检委员必须配合纪检部维持投票秩序。
政 法 学 院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