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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期末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点击数:
 

政法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期末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班:

暑假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暑假放假的通知》(院办发〔20154号)和《学工处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期末有关工作的通知》(学工处发〔201519)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把学期末的相关工作做好,现结合我院实际,将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暑假放假的通知》(院办发〔20154号)文件要求,学生放假时间为78日—96日,77日下午600以后没有考试的学生可以离校。20122013级本专科生97日返校注册、领取教材、打扫教室,99日正式上课。2014级本科生825日返校,826日进行军训须知教育和发放军训用品,827日至95日集中军训。97日上午1200各班将学生到校、注册情况报给纪检部98日上午900前各班再次上报学生到校、注册情况。

二、开展“责任为先、诚信为荣”主题系列教育

责任为先、诚信立学、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必备品质。为帮助学生树立诚信意识,要求各班结合期末考试,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宣传我校学生中的诚信典型,教育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中讲求诚信尤其是“考试诚信”, 在活动中引导学生树立“做诚信人、讲诚信话、做诚信事、诚信为荣”观念。

三、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管理工作

学期结束之前,须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如交通安全问题,尤其要提醒拥有电动车、自行车的学生,校内外要严格遵守交通法,以防发生意外;人身安全问题,要特别提醒学生,暑期天气炎热,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教育学生注意防盗、防骗、防火;教育学生注意餐饮卫生安全等。通过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积极处置。认真强调暑假期间要遵纪守法和按时返校等问题。

四、深入在学生中开展“三排查”

(一)一是排查毕业生中有多少学生毕业后还在学校住宿(了解其留校的原因、需留宿的时间)

(二)二是排查毕业生中因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等各种原因导致的不良情绪,及时做好疏导和帮扶工作,定期联系并积极推荐其就业,消除毕业生的心理困惑。

(三)三是排查学生中对近期的用电、用水、期末考试等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情况,做好解释和教育,避免矛盾激化。

要求对各种排查工作进行记录,并于75日前将《“三排查”记录表》交到3302办公室。材料包含:具体人员、事发时间、原因、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五、开展假期红色教育,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在本科各班内开展“寻访红色记忆”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各位同学要利用假期进行观看红色主题电影、参观考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条件的可以走访南宁市和学校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聆听抗战故事、学习抗战精神。

(二)各位同学在参与红色教育过程中,利用手机、相机等工具进行“红色记忆”随手拍,将相关照片加话题 #2015寻访红色记忆# 发送到新浪微博并 @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亦可选择易班平台参与,步骤为1.进入易班网站:http://y.yiban.cn  2.登录个人账号。  3.登录后,在右上角选择【发布】,并选择【发话题】。  4.标题必须为“2015寻访红色记忆”,内容则是符合要求的图文。  5.发布范围选择【公开至机构号】,然后选择【广西师范学院】。  6.点击确定,则显示【发布成功】)

(三)活动时间为77-93日,以个人和集体名义均可参与活动。本次活动将作为下学期先进班集体评选参考因素之一。

(四)活动结束后学院将组织评选,根据微博内容、图片质量结合微博点赞数、转发数、浏览量等综合因素考量。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六、假期素质提升活动

在非毕业班内开展以下活动,各位同学请至少选择一项参加:

(一)暑假期间,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开展读好书活动和调研活动,要求每位学生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读书心得或一篇调研报告,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时间,由分团委实践部统一收集并组织评分,以此作为政治理论考核成绩。

(二)暑假期间,学生利用假期时间以“我的成长与梦想”为主题制作PPT。具体活动要求与安排如下:

1.PPT控制5-10页之间,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2.PPT内容要贴合个人实际,健康向上,能反映当代大学生乐观积极的精神面貌。

3.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时间,由分团委组织部统一收集并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政法驿站和易班平台上公布。

七、2014级学生军训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2014级学生825日返校,827日至95日集中军训。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通知学生,无特殊原因学生不得提前回校。

八、学生欠费催缴工作

目前还有欠费的同学,请及时了解自己欠费情况。班主任要督促完成学生欠款催缴工作。

九、资助工作

(一)各班要积极配合二级学院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为没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非毕业生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便于学生回生源地申请贷款。对于贷款的非毕业生,要引导学生求做好新学年学习、生活开支计划,节约开支,履行资助义务。

(二)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学生,请利用暑假做好材料收集(包括个人申请书、家长意见书、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明、离异、单亲家庭或父母有死亡的要出具相关证明等),发放《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表》(下载地址http://www2.gxtc.edu.cn/zzzx/xzzx/201006/65029.html)。广西农村贫困户学生,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除提交《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外,还需提交《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学生务必如实申报,确保下学期能及时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三)请本科11级、研究生2013级、2012级各班班主任宣传应届毕业生到我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就业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及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见广西学生资助网的政策法规栏目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资助政策栏目)。要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应书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递交意向书,写明个人具体情况、联系方式,方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相关业务。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政法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