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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期末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7日 点击数:
 


各班主任、各班、研究生: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更好地把学期末的相关工作做好,现将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进行期末工作的布置。

一、放假时间

根据学校《关于2014年暑假放假的通知》(院办发〔2014〕5号)以及学工处《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期末有关工作的通知》(学工处发〔2014〕23号文件要求,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9日—9月1日,7月8日下午6:00以后没有考试的学生可以离校。2011、2012级本专科生和2012、2013级研究生9月2日返校注册、领取教材、打扫教室,9月3日正式上课。2013级本科生8月20日返校,8月22日至9月1日集中军训。参加顶岗实习的2011级本科生8月26日返校,8月27日开始进行岗前培训。各班纪检委请于9月2上午10:00将本班学生到校注册情况报到纪检部。9月3日上午12:00前各二级学院再次上报学生到校、注册情况。

二、开展“责任为先、诚信为荣”主题系列教育

责任为先、诚信立学、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所必备品质。为帮助学生树立诚信意识,要求各二级学院结合期末考试,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宣传我校学生中的诚信典型,教育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中讲求诚信尤其是“考试诚信”,在活动中引导学生树立“做诚信人、讲诚信话、做诚信事、诚信为荣”观念。

三、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管理工作

(一)学期结束之前,须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如交通安全问题,尤其要提醒拥有电动车、自行车的学生,校内外要严格遵守交通法,以防发生以外;人身安全问题,要特别提醒学生,暑期天气炎热,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教育学生注意防盗、防骗、防火;教育学生注意餐饮卫生安全等。通过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积极处置。认真强调暑假期间要遵纪守法和按时返校等问题。

(二)根据《关于2014年暑假学生公寓维修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本班学生的动员及思想工作,积极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按要求做好学生宿舍的腾空和行李的堆放工作。

2.根据后勤处关于暑期维修部分学生宿舍的要求,假期全校学生原则上不得留校住宿。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请按照学校相关住宿申请程序进行报批。

四、深入在学生中开展“三排查”

(一)一是排查毕业生中有多少学生毕业后还在学校住宿(了解其留校的原因、需留宿的时间)

(二)二是排查毕业生中因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等各种原因导致的不良情绪,及时做好疏导和帮扶工作,定期联系并积极推荐其就业,消除毕业生的心理困惑。

(三)三是排查学生中对近期的用电、用水、期末考试等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情况,做好解释和教育,避免矛盾激化。

要求对各种排查工作进行记录,并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7下午下班前报给学工办秦端茜处,电子版发至OA。材料包含:具体人员、事发时间、原因、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五、请各认真做好《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在校表现汇报书》的填写及寄送工作,并提醒学生告知家长填写回执单按时寄回所在学院学工办。

六、假期读书活动

暑假期间,要求非毕业班的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开展读好书活动和调研活动,要求每位学生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读书心得或一篇调研报告,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时间,由各二级学生统一收集并进行评分,以此作为政治理论考核成绩。

七、2013级学生军训

根据学校《关于2013级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桂师院武字〔2014〕1号)文件要求,2013级学生8月20日返校,8月22日至9月1日集中军训。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通知学生,无特殊原因学生不得提前回校。

2013级班主任和班级干部要提醒身体不适的学生,如果确实因身体不适不能参加军训的,要提前向学校武装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身体情况证明。

军训服装费90元/人,按照学校的相关通知进行收缴。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八、学生欠费催缴工作

各班要认真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九、资助工作

(一)各要积极配合二级学院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为没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非毕业生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便于学生回生源地申请贷款。对于贷款的非毕业生,要引导学生求做好新学年学习、生活开支计划,节约开支,履行资助义务。

(二)各二级学院要布置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学生利用暑假做好材料收集(包括个人申请书、家长意见书、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明、离异、单亲家庭或父母有死亡的要出具相关证明等),发放《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表》(下载地址http://www2.gxtc.edu.cn/zzzx/xzzx/201006/65029.html)。广西农村贫困户学生,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除提交《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外,还需提交《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学生务必如实申报,确保下学期能及时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三)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宣传应届毕业生到我区贫困县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就业于国有、政府机构及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见广西学生资助网的政策法规栏目)。要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应书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递交意向书,写明个人具体情况、联系方式,方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相关业务。

十、搬校区工作(长岗-明秀)

根据学校后勤部门的安排,我院2012级本科生,需从现在居住的长岗校区搬到明秀校区。搬迁时间定于暑假收假前一至两天。关于搬迁事宜需各班班主任及班干部配合二级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2012级本科生各班务必暑假离校前整理好个人物品。9月2号为注册返校时间,各位2012级学生需在此之前完成搬校区工作。

(二)2012级班主任要做好本班级学生的搬迁思想工作,及时排解在搬迁过程中的消极情绪。班主任请领导指挥本班搬迁工作,保证搬迁工作安全有序完成。

(三)2012级各班生活委,在9月8日之前将新宿舍的信息(包括房号、居住人数、舍长、居住人员名单等)提交给宿管部进行登记汇总。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政法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