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4-25日,首届“西部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专题讲堂暨‘宪法教育与校园安全’论坛”在南宁师范大学举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进一步提升西部地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中小学校园安全治理能力汇聚共识、贡献力量。
本次论坛由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共建)、广西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基地(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主办,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南宁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共同承办。讲堂和论坛期间,来自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广西西部六省的行政、司法、高校和中小学的多个领域的近百名专家,开展了专题讲堂,发表了见解深刻的主旨演讲,内容丰富且深刻。
在开幕典礼上,广西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李辉善处长发表致辞。他代表广西教育厅对远道而来的各位教育界同仁、法学专家、检察官以及奋战在法治教育一线的老师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
广西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李辉善致辞
南宁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隆广庆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对莅临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以及来自西部各地的教育精英、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骨干表示热烈欢迎,表达了对中国人民大学、广西教育厅、广西检察机关等单位和机构的特别感谢,并介绍了南宁师范大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成就,强调了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的特色与贡献。
南宁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隆广庆致辞
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党委书记许建主持致辞环节。
参加本次西部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专题讲堂的学员,由教育行政机关人员、中小学校校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者和警察学院教师组成,分别来自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广西六个省份。讲堂邀请到高校和司法机关知名学者,围绕“西部地区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宪法意识、法治素养和专业教学能力提升”等主题进行授课。
专题报告一:“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中小学生宪法教育:意义、问题与未来发展”,由中国人民大学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韩大元教授主讲。
专题报告二:“青少年儿童的宪法权利”,由中国人民大学李忠夏教授主讲。
专题报告三:“广西地区严重不良行为留守儿童的矫治与保护:检察机关的角色与实践”,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全莉主任主讲。
专题报告四:“广西校园安全教育专题”,由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副院长卢明威教授主讲。
专题报告五:“义务教育阶段宪法教育的实践”,由南宁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院院长覃淮宇教授主讲。
讲堂安排了赠与《宪法》单行本环节,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大元教授为每一位学员赠与一本《宪法》。
在宪法实践教育方法展示环节,南宁师范大学学生和研究生团队参与示范教学。
“宪法教育与校园安全”论坛,围绕“宪法教育与校园安全”“严重不良行为儿童发展权”两大主题进行了两场研讨。来自全国各地的教育工作者、法学家、检察官等分享了各自领域的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为与会者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和思考角度。
论坛第一场主题为“宪法教育与校园安全”,由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处长路磊主持。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凡壮,做了题为“通过案例教学推进青少年宪法教育”的主题发言。他首先介绍了宪法教育的定义和通过学校课堂教学推进宪法教育的重要性,然后以七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十课第二框“我们与法律同行”为例,阐述了学习目标和重难点,并从为什么要树立法治意识和如何做到依法办事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学生应在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权等方面做出努力。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管华做了题为“”我国宪法教育制度的变迁”的主题发言。他主要讲述了宪法教育制度的变迁,分为四个时期进行阐述:探索时期(1949 - 1981)、重建时期(1982 - 1995)、发展时期(1996 - 2013)和独立的宪法教育制度建构时期(2014至今),认为中央提出“法治教育”概念,标志着独立宪法教育制度的开端,但独立宪法教育制度建构仍然面临挑战与机遇。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覃晚萍针对校园欺凌现象,提出了综合性的预防和应对策略,强调了多方合作的重要性。
永福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黄银婷的发言题目是“以法筑梦,点亮未成年人心灯”,主要展示了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积极努力和多样化举措。具体包括: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课;设立“赖老师信箱”,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倾诉和寻求帮助的渠道;成立“赖老师工作室”,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组织“蒲公英”少年合唱团等。
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廖原从宪法层面解读了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并认可对宪法文本和条文的学习诵读,是中小学宪法教育重要的手段。
论坛第二场讨论“严重不良行为儿童发展权”,由南宁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院院长覃淮宇主持。
南宁市励志专门学校校长刘田喜结合学校实际,做了题为“立足专教,精准施策,全力保障严重不良行为儿童发展权”的发言,介绍了如何通过专业化教育手段有效干预和矫正严重不良行为儿童的行为模式。
南宁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黎曦分享了专门学校在教育过程中如何保障这些儿童的发展权益。
桂林市永福县培源专门学校校长欧万飞讲述了如何通过关爱和引导,帮助“错罪”未成年人回归正轨。
南宁师范大学法律系教师张丽君介绍了RNR(风险、需求、反应性)模型在矫治教育中的应用,以及如何根据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矫治方案。
玉林陆川县第十三中学副校长刘志辉分享了针对严重不良行为儿童如何实施有效的教学与矫治计划的经验。
论坛第三场是讨论环节。在李忠夏教授的主持下,与会人员围绕宪法教育与校园安全、严重不良行为儿童发展权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大家各抒己见,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见解,并就如何更好地推进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完成了所有既定议程之后,论坛举行了简短而庄重的闭幕式。中国人民大学韩大元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发言,他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中小学生宪法教育不仅是传授法律知识的过程,也是培养青少年法治思维、塑造其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强化法治教育,全面提升国民法治意识的战略部署。此次讲堂和论坛的举办,不仅承载着提升西部地区中小学和专门学校法治课教师的宪法意识、法治素养和专业教学能力的重任,更为教育界、法学界以及司法实务部门提供了一个跨学科、跨领域的交流平台。韩大元教授指出,我们要一起努力,给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和发展的教育环境。
专题讲堂暨论坛圆满结束。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副院长卢明威主持了闭幕式。
此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不仅为西部地区中小学法治课教师提供了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也促进了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为推动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学员们对老师们的授课予以了高度评价,认为老师们授课水平高、知识前沿,学员们结识了新的伙伴,收获满满。南宁师范大学作为本次论坛的承办单位,以其在青少年宪法教育上较深厚的学术底蕴和优秀的组织能力,确保了讲堂和论坛的顺利进行,得到了与会嘉宾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