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法学与社会学院 >> 新闻通知 >> 学院新闻 >> 正文

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1日 点击数: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法学与社会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调剂、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三)按照规定本学院成立监督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对本学院整个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030301社会学 10 人。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035200社会工作 25 人;045109学科教学(历史) 22 人。如有变动,学院将根据下达招生计划以生源情况、专业需求以及复试情况确定最终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划线原则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国家线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我院所有学科专业方向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三、调剂

(一)2021年我院社会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学科教学(历史)专业硕士接收调剂。调剂信息公布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缺额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

030301

社会学

少量

劳老师4953020

035200

社会工作

少量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较少